首页双碳政策技术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政策【政策】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行业研报资料库

文档

818

关注

0

好评

0
DOCX

【政策】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阅读 995 下载 176 大小 227.19K 总页数 8 页 2023-12-21 分享
价格:¥ 1.99
下载文档
/ 8
全屏查看
【政策】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还有 8 页未读 ,您可以 继续阅读 或 下载文档
1、本文档共计 8 页,下载后文档不带水印,支持完整阅读内容或进行编辑。
2、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4、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5、有任何问题,文件需求请联系WX:baomafenxiang520

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环规发[2023]8号自治区碳排放权改革专项小组成员单位,各市、县(区)生态环境局(分局),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相关机构、重点排放单位: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加强对我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确保碳排放数据真实、准确、有效,推动自治区碳排放权改革重点任务落地见效。根据《关于开展碳排放权改革全面融入全国碳市场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23]27号)要求,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组织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3年11月23日(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童晓庆<0951>5160969、柳盼<0951>5160680)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自治区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工作、加强对核查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提升基础数据质量,保障碳排放权交易规范有序,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第19号令)《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环办气候函[2021]130号)《关于开展碳排放权改革全面融入全国碳市场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23]27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宁环发[2021]88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开展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复查工作的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及活动的监督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核查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核查机构”)是指根据国家及自治区规定的核查规则、技术标准和程
返回顶部